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涉密人员流动加快、流向复杂,特别易受各种不良思潮、观念的影响,管控难度进一步加大。
涉密离职人员管控难,管理疏漏流于形式,泄密事件频频发生,将给国家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国有企业负责机要工作的合同制员工韩某考上了公务员,通过电话向所在部门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告知辞职事宜,未回企业进行涉密载体交接。后在文件清退时发现,其存放在保密柜中的2份秘密级文件下落不明。案件发生后,韩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二
某军工企业原高级工程师纪某因拟跳槽到另一家民营企业,擅自通过光盘刻录、U盘拷贝等方式,陆续将其以学习参考名义从同事处搜集来的涉密文件、资料,拷贝到新入职企业的工作计算机和家中私人使用的计算机中。
案件发生后,纪某被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脱密期内违反规定就业”
行为详述
违反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辞职、辞退、解聘、调离、退休等离开机关、单位后,在一定期限内,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或者为境外组织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保密法明确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施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
为了防止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发生泄密事件,机关、单位应当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事先预防。监管跟上。只要离职涉密人员的脱密期未满,必须及时跟踪掌握其离职去向,确保脱密期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对脱密期内的核心涉密人员,原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回访,委托属地管理的,原单位可以直接回访,也可以委托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回访。回访可采取实地谈话、电话回访、函访等形式。
第二,动态管理。对本单位涉密人员离职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高离职风险的涉密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涉密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对那些有离职意向、打算跳槽或者计划创业的涉密人员要进行重点关注,一旦他们有异常表现,如经常迟到、早退等,应当立即向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报告。
第三,监管跟上。只要离职涉密人员的脱密期未满,必须及时跟踪掌握其离职去向,确保脱密期管理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对脱密期内的核心涉密人员,原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回访,委托属地管理的,原单位可以直接回访,也可以委托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回访。回访可采取实地谈话、电话回访、函访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