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是粮食收购企业,请问企业备案是向那个部门?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备案受理部门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即市发改局。
在省内注册的粮食收购企业应当首先在企业所在地备案。粮食收购企业应当在收购活动开始前或收购活动开始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变更情况;备案后3年未开展粮食收购活动的,应当重新备案。
备案流程: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湖北省粮食收购企业备案(变更)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一式两份)→带上企业营业执照、公章到发改局审批窗口备案(窗口地址:行政服务中心806,窗口联系电话:7251966)。
二、我想投资开展建材加工,请问是否需要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标准煤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若没有达到以上能源消费量,对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由业主单位出具免于进行节能审查承诺,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三、若需要办理节能审查,按要求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答:1.拟建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2.拟建项目节能报告(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四、项目节能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1.项目概况;2.分析评价依据;3.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节能分析和比选,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和能源计量器具等方面;4.节能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5.项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费情况,包括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产值)化石能源消耗、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化石能源消费量、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和供给保障情况、原料用能消费量;有关数据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国际、国内行业水平的全面比较;6.项目实施对所在地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影响分析。具备碳排放统计核算条件的项目,应在节能报告中核算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指标,提出降碳措施,分析项目碳排放情况对所在地完成降碳目标任务的影响。
五、我想投资建设一个项目,是该备案还是核准?
答: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称为企业投资项目。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六、那我应该去哪里进行项目核准和备案呢?
答: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网上受理、办理、监管和服务,实现核准、备案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监督。
七、我想办理新项目备案的话,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呢?具体在线办理流程是什么呢?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具体流程:
1.项目申报:湖北政务服务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点击我要办→点击登录→选择法人登录→完成登录进入“我的空间”→点击申报新项目进入“项目申报页”→完成项目信息填写“提交”
2.事项申报:点击对应阶段事项进入“事项申报页面”→选择事项进入“事项办理”页面→选择事项层级点击“确定”→跳转到事项信息补全页面点击“确定”→进入事项申报指引页面→点击我已阅读并承诺→跳转到上传申请材料→选择对应的材料列表,点击“上传”按钮进入材料上传页面→点击“文件上传”,选择文件上传后点击“完成”→完成文件上传后点击“下一步”→点击“选择项目代码”进行项目选择→找到对应的项目信息,点击选择→选择项目后,点击提交申请→事项申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