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医医院:
你单位《关于市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调整部分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2016年5月,市发改委以“十发改审批〔2016〕51号”批复十堰市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总投资16498万元,总建筑面积47133.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253.15平方米,主要建设住院楼、科研培训楼;地下建筑面积9880.02平方米,主要建设车库、食堂等其他辅助设施。
鉴于当时项目建设时间紧,项目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对项目建设内容布局论证不够,存在设计不合理及漏项现象。现经项目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十堰市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项目增加附属用房及设施论证报告》(SY-DH〔2023〕02),经研究,同意调整部分附属用房布局、增加部分附属用房及配套设施。其中,将配电房、发电机房由负二层调整至地上,建筑面积318.11平方米;新增管理用房295.00平方米,污水处理间、医疗垃圾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氧气站等附属用房400.00平方米;新增污水处理池及设备安装、专变电安装配电、边坡支护及绿化等工程。调整及增加附属用房及设施概算2091.92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本批复与十发改审批〔2016〕51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