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01108115X/2024-172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18: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十发改审批〔2024〕190号

十堰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十堰生态环境集团开展城区污泥处置中心项目立项工作的意见》的批示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第28次会议纪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代码

项目名称:十堰市城区污泥处置中心工程

项目单位: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2404-420303-04-01-710325

二、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十堰市城区龙洞沟污水处理厂二期用地南侧,在神定河流域建设规模300吨/天(以80%污泥含水率计)的污泥处置设施一座,包括污泥干化综合车间、高压配电间、除臭设施、冷却水池及冷却塔等。

三、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5636.26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四、有关要求

本批复文件仅作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依据(办理有关手续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请据此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我委审批,不得开展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也不得开工建设。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