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堰市2024-2026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01108115X/2024-1745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17:19:25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十发改审批〔2024〕191号

十堰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复十堰市2024-2026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十林文〔2024〕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结合《国家林草局规财司关于报送2024年林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要求,市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十堰市2024-2026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十堰市2024-2026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十堰市2024-2026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4-420303-04-04-151589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十堰市7个县(市、区)56个乡镇的林业站。具体地点分别是张湾区(1处):西沟乡;郧阳区(6处):安阳镇、五峰乡、叶大乡、南化塘镇、胡家营镇、鲍峡镇;郧西县(15处):香口乡、景阳乡、羊尾镇、三官洞林区、安家乡、土门镇、马安镇、上津镇、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槐树林特场、夹河镇、店子镇、涧池镇、六郎乡;竹山县(10处):秦古镇、大庙乡、得胜镇、城关镇、楼台乡、深河乡、文峰乡、上庸镇、官渡镇、柳林乡;竹溪县(6处):向坝乡、龙坝镇、新州镇、兵营镇、汇湾镇、泉溪镇;房县(10处):门古寺镇、军店镇、尹吉甫镇、窑淮镇、九道乡、万峪河乡、白鹤镇、沙河乡、上龛乡、回龙乡;丹江口市(8处):六里坪镇、官山镇、盐池河镇、白杨坪林业开发管理区、大沟林业开发管理区、习家店镇、蒿坪镇、石鼓镇。

四、项目法人及建设期

本项目法人为十堰市林业局;项目建设期总工期为3年(2024-2026年)。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标准林业站56个,其中一级站48个,二级站8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房维修和业务装备购置等。其中,站房维修主要包括业务用房维修15849平方米(一级站14369平方米、二级站1480平方米),场地维修9875平方米(一级站8055平方米、二级站1820平方米),暖通工程1685平方米(一级站1415平方米、二级站270平方米);业务装备购置主要包括信息化管理设备357台、业务工作设备211套、资源管护设备191台、森林防火设备113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备75台、林草科技推广设备67台、工具车5台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309.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16.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7.88万元,预备费145.8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建设办公用房、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附表。

(三)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项目审批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请你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务必确保各渠道资金得到落实,否则不能开工建设;务必进一步评估财政的承担能力,坚持量力而行,严格准守中央和省里关于防范风险的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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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十堰市林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表

建设项目名称:十堰市2024-2026年全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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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