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动态】市发改委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巡察整改工作

索引号
01108115X/2020-11331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28日 17:2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号

6月24日下午,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欧阳立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有关科室及部分委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发改委党组情况反馈会精神和巡察情况反馈意见,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安排部署了巡察整改工作。

欧阳立要求,全委上下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一要高站位提高认识,树牢“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当作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发改铁军、推动发改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重要契机,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要强力度组织领导,成立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亲自督促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三要精细化明确责任,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类32项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逐项研究解决对策,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分类抓好问题整改,对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四要分类型开展整改,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无法整改的,作说明性整改;能马上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短期内能够整改到位的,要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作为长期整改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五要严纪律督查问责,对巡察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及时对外公布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