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序号 | 联合抽查 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 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 | 抽查方式 | 联合抽查部门 | 抽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相关市直部门 联络科室 | |
1 | 工程咨询单位抽查 | 1.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抽查 | 工程咨询单位 | 10%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牵头 | 发改部门 |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
| 对工程咨询单位的咨询成果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 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 | 10%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参与 | 住建部门 |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9号 | 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 市建管处(造价站) | |||
2 | 汽车市场监管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监管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 | 100%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牵头 | 商务部门 | 相关拆解设备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配备,是否按规定处置五大总成等的检查,是否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科 | |
参与 | 发改部门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 依职权配合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进行抽查 | 市发改委工业科 | |||||||
生态环境部门 | 是否将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进行规范管理;是否落实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业务培训和贮存设施管理;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规范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 市生态环境局辐危中心 | |||||||||
经信部门 | 梯次利用企业的梯次产品生产、溯源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梯次利用的规范、高效开展。 | 市经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 |||||||||
交通运输部门 | 对拆解的危险废物处置是否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检查 |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 | |||||||||
市场监管部门 | 依职责开展相关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 |||||||||
3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 房地产开发、物业、中介、估价、租赁等房地产从业单位 | 3%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牵头 | 住建部门 | 房地产从业单位经营活动检查 | 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 |
参与 | 发改部门 | 《价格法》 | 对房地产行业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 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 | |||||||
市场监管部门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监督检查 | 价格监督管理科 | |||||||||
4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5%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牵头 | 统计部门 | 查调查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主要包括检查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依法设置;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是否依法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统计资料。 | 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 |
参与 | 发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查调发改领域行业单位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 市发改委服务业科 | |||||||
商务部门 | 商贸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 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外经贸科 | |||||||||
市场监管部门 | 对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公示信息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登记监管科 | |||||||||
5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抽查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检查 |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 5%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牵头 | 行政审批部门 | 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对招标人及代理机构,重点查找应招未招、规避招标,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投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等问题。对投标人,重点查找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等问题。 | 市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法规科 | |
参与 | 发改部门 | 《政府投资条例》 | 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批复招标方式开展招标 | 市发改委法规科 | |||||||
住建部门 | 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检查 | 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科、建管处 | |||||||||
交通运输部门 | 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运输业项目检查 | 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 |||||||||
水利和湖泊部门 | 重点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方案备案及落实情况 | 市水利和湖泊局工程监督科 | |||||||||
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 | 依职责开展相关检查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科 | |||||||||
6 | 粮食经营活动抽查 | 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 粮食经营企业 | 15%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牵头 | 发改部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对粮食企业执行粮食购销政策情况及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 市发改委粮食监督检查科 |
参与 | 市场监管部门 |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科 | ||||||||
储备粮管理联合抽查 | 地方储备粮管理情况检查 | 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 | 15%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牵头 | 发改部门 | 《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 地方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 市发改委粮食监督检查科 | |
参与 | 财政部门 | 地方储备粮财政执行情况 | 市财政局产业发展科 | ||||||||
7 | 油气管道保护联合检查 | 对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情况检查 | 管道企业 | 100% | 1次/年 | 实地检查 | 牵头 | 发改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对管道企业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进行行政检查 | 市发改委能源管理科 |
参与 | 市场监管部门 |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计量器具检查 | 市市场监管局特设科、计量科 | ||||||||
参与 | 公安部门 | 管道企业安防设施建设等情况检查 |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