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我委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3个:十堰市节能监察中心、十堰市能源协调管理办公室、十堰市黄金工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我委依法委托十堰市节能监察中心行使节能监察管理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权,依法委托十堰市黄金工业管理办公室行使黄金行业管理和行政检查权。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发改委本级设置执法岗位49个,在岗执法人员44人;十堰市能源协调管理办公室设置执法岗位3个,在岗执法人员3人;十堰市节能监察中心设置执法岗位9个,在岗执法人员9人;十堰市黄金工业管理办公室设置执法岗位3个,在岗执法人员3人。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委行政执法公示主要通过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进行依法公开,执法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2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 | 警告 | 罚款 | 没收 违法 所得、没收 非法 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市发改委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许可证、执照;(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市发改委 | 0 | 0 | 0 | 0 | 0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2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市发改委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2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市发改委 | 0 | 0 | 43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3 | 156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2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行政许可情况:本年度未实施行政许可。
其他行政权力(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情况:113项。
行政处罚情况:本年度未实施行政处罚执法活动。
行政强制情况:我委无行政强制权限。
行政检查情况:2022年,我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方式,对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用能单位、粮食流通和粮食安全生产监督以及工程咨询单位等领域集中开展了43次的执法检查。其中,有43批次未发现问题,有0批次发现问题均已责令整改。
三、2022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2年度,我委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
部门发起抽查任务数(个) | 已完成抽查任务(个) | 发起联合任务(个) | 接收联合抽查任务个数 | 抽查的检查对象数(户) | 已查并公示检查对象数(户) | |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7 | 17 | 4 | 4 | 43 | 43 |
特此报告。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