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2021年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引号
01108115X/2022-050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6日 16:54:14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法规科
文号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市发改委系统行政执法主体是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受委托执法单位2个:十堰市能源协调管理办公室、十堰市节能监察中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委本级有执法人员66人,十堰市能源协调管理办公室有执法人员4人,十堰市节能监察中心有执法人员11人,合计81人。

行政执法公示主要通过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和十堰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依法公开。目前执法人员均在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1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警告

通报

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

证件

市发改委

0

0

0

0

0

0

0

0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

(宗)

罚没金额(万元)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1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单位名称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

数量

撤销许可

数量

市发改委

0

0

0

0

0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1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宗)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市发改委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1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合计(宗)

宗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涉及金额

(万元)

给付总金额(万元)

宗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市发改委

0

0

48

0

0

0

0

0

0

0

113

161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1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行政许可情况:本年度未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情况:本年度未实施行政处罚执法活动。

行政强制情况:我委无行政强制权限。

行政检查情况:2021年,我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检查方式,对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点用能单位、粮食流通和粮食安全生产监督以及工程咨询单位等领域集中开展了48次的执法检查。其中,有42批次未发现问题,有6批次发现问题均已责令整改。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113项,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18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41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35项、重大设计(法人)调整和变更9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1项、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专项(区域)规划9项。

三、2021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1年度,我委无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

无。

特此报告。

                                       2021年元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