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用能单位2022年度节能目标 完成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108115X/2023-4364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16:54:44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文号

市节能监察中心、各县发改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办[2021]281 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的通知》,我委对市级负责节能目标考核301重点用能单位2022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审定。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超额完成(9家)

京能十堰热电有限公司

汉江集团丹江口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汉江丹江口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华新水泥(房县)有限公司

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

十堰市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东风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宇浩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二)完成(13家)

湖北武当水泥有限公司

十堰市郧阳区榕峰钢铁有限公司

十堰福堰钢铁有限公司

双星东风轮胎有限公司

竹山县秦巴钡盐有限公司

十堰市太和医院

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新城)饮料有限公司

十堰市人民医院

丹江口弘源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华阳汽车变速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十堰伊克斯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湖北鑫资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三)基本完成(8家)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东风锻造有限公司

东风小康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工厂

竹溪瑞城水泥有限公司

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均州)饮料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紧固件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悬架弹簧工厂

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十堰工厂

二、相关要求

市节能监察中心要对基本完成节能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专项监察,督促加强用能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各县(市、区)发改局要高度重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指导企业采取节能措施,加大节能技改力度,挖掘节能潜力,落实节能主体责任。重点用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查找短板,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全市“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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