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崔鹰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当好‘店小二’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对支持十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十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像精准扶贫一样的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营商环境作为我市加快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举全市之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的实施方案》(十办发〔2021〕1号),建立了书记、市长挂帅的“双组长制”,着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十堰市市级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包联工作方案》(十营商发〔2021〕1号)采取市领导分包重点领域、核心指标、相关地方和单位的方式,实行“项目化”“模块化”管理;市“双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千名干部进千企、服务产业促发展”工作的通知》(十企服文〔2020〕1号),建立了领导干部一对一“终身制”包联服务企业长效机制。通过搭建“企业会客厅”“双千”等系列平台,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察实情、促发展;据统计,“双千”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注册企业 2214 家,注册包联干部2151 人,收集问题 1458 件,化解 1301 件;梳理历史遗留问题 136件,化解 79 件。组建了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1500余人帮代办队伍,主动对接项目单位,提供“保姆式”帮办服务。但还存在企业覆盖面不广、个别包联干部只挂名不服务、遗留问题化解缓慢、服务不精准不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最大限度为企业纾困解难。
二、关于“建立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制度”的建议
根据湖北省政务管理办印发《湖北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管办函〔2019〕11号),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可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做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五级,包括: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好差评”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同时与干部个人绩效挂钩。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增加评议范围、丰富评议方式,使市场主体、办事群众与政府部门形成互动。
三、关于“建立优化旅游产业落地的3日游5日游精品线路”的建议
根据《十堰市文化和旅游局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方案》,已组织十堰各旅行社、文旅协会等根据不同季节开发多主题类的游线路供游客选择。通过多媒体平台分人群、分渠道进行线上及线下的推介宣传,同时根据市场反馈不断调整完善产品。对于旅游淡季降价增服,积极组织文旅各业态进行线上业务、服务、技能等培训,加强各文旅项目独特性及服务性。同时重视文化加持,积极策划各项文化旅游活动,在旅游淡季或环境受限期间发起自驾游、湖北人游十堰、十堰乡村游热潮及各类营销活动,帮助企业度过旅游淡季。下一步,将持续打造精品旅游路线,整合好景区、酒店、餐饮等各类资源,促进消费。
四、关于“加大对公交系统的财政补贴力度,降低公交票价给企业和群众减负”的建议
市财政从2020年度起将市公交公司的公益性服务亏损补助标准提高至6000万元(以前年度每年安排4000万元定补);对市公交集团购置新能源纯电动车、新建(改建)公交站廊,根据采购合同及审计金额,市财政给予50%补助资金;对市公交集团承担的拍卖给社会广告商经营管理的公交站廊(已拆除)补偿费用,市财政给予市公交集团适当补助;对租用东风特专公司170台纯电动车,按照4万元/年车的标准,市财政每年补贴680万元。以后年度,市财政将根据市公交集团的发展及运营情况,适时调整补贴政策,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支持力度。
您提到的23路未能延伸至华西物流园的问题,经市公交公司与华西农商城协商,由农商城提供500平方米公交停车场;8月23日,23路公交已延伸至华西农商城。
五、关于“加大行车难,停车难的解决力度,尽快拆除创文期间的“封门隔离栏”为企业经营提供方便”的建议
市公安局兼顾人性化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在“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提前制定工作预案,要求高峰期轻微交通违法不拦车处罚、避免交通拥堵。对外地驾驶员、人不离车、装卸货物、医院学校周边接送学生、病人等违法停车行为,原则上只进行教育处理。开通语言智能劝离违停车辆服务,3分钟内驶离不予处罚,由过去“即拍即罚”向现在“先劝后罚”的人性化执法方式转变。加强对民营企业客货运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及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严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对“城市绿色货运汽车”通行、停靠提供便利。为解决停车难问题,将继续扩大限时,限车型、限路段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的范围,人民路朝阳路转盘公园路,车城路、北京路、车城西路、汉江路、京东路全段武当大全段等主次干道,每日20时至次日7时,车辆可限定路段临时停放。以后每年将把“新建停车场,规范恢复停车泊位”做为解决民生问题必办的实事之一。为响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市交管局在城区部分行人横穿马路、车辆随意调头现象严重的路段设置了护栏,建成以来使用效果良好,对规范城区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发挥了重大作用。若拆除护栏,车辆、行人通行无序,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既对市民生命安全带来风险,也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下一步,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排堵保畅工作要求,兼顾规范化和便利化,为企业经营提供方便。
六、关于“尽快建立大力度人才引进的政策”的建议
6月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并颁发了第一批“武当人才卡”。6月26日,印发了《十堰市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从“提供城镇落户便利、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给予创业扶持、加强就业支持、提高工资待遇、优化职称评定、强化奖励激励、落实保障措施”等8个方面支持大学生就业创新。制定《关于支持大学生在十堰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大学生留堰计划,采用多种方式,构建多层次人才安居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我选十堰•圆梦车城”计划、“湖北省青年见习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和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围绕“一主三大五新”产业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征集并发布300家实习单位6100个实习实训岗位,接收5964名实习实训大学生;征集并发布全市219家见习基地3020个见习岗位,接收见习人员392人。积极完善人才配偶安置机制,起草了《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办法》,进一步明确安置方式、办理程序。提高安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支持人才服务产业园建设和开发区、园区人才高地建设,制定了《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并结合初步选址、确定功能分区、拟定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第一批引进的7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开展分类认定,兑现相关津贴、补贴56万元。大力推动各项人才政策落实落地,为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七、关于制定营商政策措施及投诉联动处理办法的建议
2月初,已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的实施方案》《十堰市市级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包联工作方案》《十堰市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责任清单》等3个文件,明确了今年各部门工作职责。4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十堰市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办法》,依法依规处理企业合理诉求,已解决各类投诉上百件。探索政府部门与法院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解决机制,审慎使用惩戒措施,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下一步,我委将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从严落实“十必须十不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群众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体验感、满意度。
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