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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刘忠志、文龙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竹山天池岭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47号),提出分省分区域开展需求论证,重点聚焦“十四五”、统筹“十五五”开工项目规模开展需求论证,对于经深入论证、需求没有缺口的省份,暂时不予新增纳规。目前,全省已核准抽水蓄能电站11个、总装机1290万千瓦,超出全省需求规模(中长期规划需求规模为1270万千瓦),天池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为国家规划“十五五”实施的项目,现阶段只能做站址保护和前期研究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支持竹山天池岭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我委将密切关注国家、省能源局相关工作动态,做好“十五五”抽水蓄能核准“排队”申报工作。
(二)协助做好资源站点保护。协助做好天池岭项目站址保护,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部门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相关规划工作的衔接,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为天池岭抽水蓄能项目预留发展空间。
(三)加大南三县电网建设力度,提升电力外送能力。目前我市南部三县存在电力外送通道卡口问题,我委积极配合国网十堰公司系统研究抽水蓄能电力消纳工作,向省能源局和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汇报寻求支持,加快主网结构补短板项目建设,全力支持竹山县以抽水蓄能为支撑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为竹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