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索引号
01108115X/2023-6605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09:43:54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号

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入精准执法阶段以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围绕专项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日前,省应急管理厅通报了3起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一起来看——



案例一:武汉市青山区青山镇街钱某涉嫌危险作业罪


基本事实:2023年3月10日,武汉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接举报后查明,居民钱某在青山镇街原冰川羽绒服厂内非法储存销售95号汽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的规定,武汉市青山区应急管理局将钱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情况: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分局以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对钱某予以立案,目前已将该起案件移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二: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徐某涉嫌危险作业罪


基本事实:2023年7月6日,武汉市蔡甸区应急管理局收到相关线索后查明,居民徐某在蔡甸经济开发区中营寺雄姿仓储工业园一汽车修理厂旁,驾驶面包车非法装载和销售汽油。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规定,武汉市蔡甸区应急管理局将徐某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情况: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分局以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对徐某予以立案,目前已将该起案件移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三:汉川市开发区吴某涉嫌危险作业罪


基本事实:2023年3月17日,汉川市应急管理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后查明,汉川市开发区居民吴某将其中型货车车厢改装为油罐,非法储存汽油;将其面包车改装为运油车,车内加装汽油罐和对外加油设备。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罪。根据《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的规定,汉川市应急管理局将吴某等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理情况:截至目前,汉川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吴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