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市行政会议中心闭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师永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柯贤国、刘学勤、卢熹昌、师利龙、黄芸,秘书长刘永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智勇,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44人,实到4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至11日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区健康步道、公园游园、过街设施、道路微循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办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个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决定接受胡志莉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师永学强调,即将召开的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履行法定职责、严守会风会纪,为大会成功召开尽到责任、作出贡献;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扎实做好工作报告起草和代表建议即时交办、现场答复等工作;大会秘书处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认真细致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