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市发改委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的公告

日期: 2021-04-28 15:27:39
来源: 法规科

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法办发〔2021〕5号)精神,为便于市场主体反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现将我委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公布如下:

  一、涉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范围2018年以来

  1.行政执法部门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2.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 

  3.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4.行政执法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的问题;

5.行政执法部门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的问题

6.其他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合法、不公正等有悖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0719-8677235, 363561499@qq.com。

  邮寄地址十堰市民服务中心A栋1316室法规科,邮政编码:442000。

  三、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委在受理投诉、举报材料后,将严格保密,认真核实,并6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特此公告。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7


责任编辑: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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